人才招聘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和博士考察体检方案

 作者:    来源:人力资源部    时间:2026-06-16    浏览: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程(试行)》和《2026年度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和博士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考察及体检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范围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分招聘岗位,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具体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在“是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栏标注“Y”的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考察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二、考察

考察需提交政审和无犯罪记录两份证明材料,均须考生本人分别开具。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一)政审证明开具要求

有工作经历的考生,政审材料由原单位出具(请原单位根据本人人事档案填写其出生日期、参工时间等信息),无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出具。

政审考察材料要求注明出具该材料部门的办公电话,加盖公章。

(二)无犯罪证明开具要求

所有考生均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后续具体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体检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按《2026年度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和博士公告》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考察体检咨询电话:0532-82028521。

 

附件1:综合表现证明(参考式样).docx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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